各省直部门、相关单位:
根据《四川省“5·12”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公布公示救灾物资接受和分配情况的通知》(川指[2008]128号)的要求,各省直部门、单位需通过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“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”将救灾物资的接收和分配情况在四川省政府网站“抗震救灾物资接收使用公示”栏上公布、公示,现对信息填报工作特做以下说明:
一、填报格式
(1)信息名称:截至X月X日XXXX(单位)救灾物资接收分配情况统计表
(2)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(3)发布时间:本信息签发时间
(4)文件编号:不填写
(5)信息内容:点击“进入编辑器”按钮后,将《统计表》内容粘贴到正文区。(注意规范文字格式)
(6)附件:《统计表》不可以附件方式上传。
(7)内容描述:可同标题
(8)公开时限:常年公开
(9)公开范围:全社会
(10)公开程序:本单位内容审核后公开
(11)责任部门:明确到处室。如:办公室。
(12)信息索取号:按照《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》中规范的方式进行填写。
二、填报范围
救灾物资接受和分配情况(详见川指[2008]128号文件附表)
三、联系方式
填报格式相关事宜可咨询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,电话: 028-86604347、86190179
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
2008年6月3日